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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提高我廠環保管理水平,減少污染物排放,結合自身環保現狀,為做到節能、降耗、增效、減污,自2024年6月中旬開始全面啟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并委托常州武環環保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對清潔生產審核工作進行技術方法指導。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國家主席令〔2012〕第54號)、《清潔生產審核辦法》(發改委、環保部第38號令)以及《常州市新北區2024年擬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響應各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戚墅堰污水處理廠作為常州經開區2024年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重點企業之一,屬于“雙有”企業,被列入清潔生產審核重點企業名單,本次審核以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戚墅堰污水處理廠為審核對象。現將企業基本情況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予以公示,接受公眾監督。
一、企業基本情況
1.企業名稱: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戚墅堰污水處理廠
2.法人代表:許光明
3.企業地址:江蘇省常州經開區沿塘村300號
4.企業生產規模:日處理污水95000噸
5.主要污染物:廢氣、廢水、固廢
二、審核前排污情況(排放量、執行標準)
(一)廢氣
污水廠運行過程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惡臭氣體,經生物過濾+離子除臭裝置和活性炭吸附+生物過濾兩套裝置處理后有組織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表2標準;未被收集的無組織廢氣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表4廠界(防護帶邊緣)中二級標準。污水廠與周邊建筑物有綠化相隔。
(二)廢水
污水廠出水水質執行《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1中城鎮污水處理廠標準及《城鎮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A標準。
(三)噪聲
廠界噪聲均符合《工業企業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四)固體廢物
我廠固體廢物主要有污泥、員工生活垃圾、實驗室廢液、廢潤滑油、廢試劑瓶、廢活性炭、廢絮凝劑包裝袋。其中實驗室廢液(3.4607t/a)、廢潤滑油(0.1056t/a)、廢試劑瓶(0.023t/a)、廢活性炭(4t/a)、廢絮凝劑包裝袋(0.607t/a)屬于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三、依法落實環境風險防控措施的情況
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戚墅堰污水處理廠在建設過程中依據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及其批復,落實了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在生產運營過程中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建立有各工序安全操作規程,落實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進行安全環保檢查并組織安全環保生產教育。企業編制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進行了備案。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審核企業: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戚墅堰污水處理廠
聯 系 人:顧亞良
聯系電話:18015050918